答:该公告第二条规定适用于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日在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之间的产品。此类产品中,之前已向总局受理机构提交过延续注册申请,但被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再次提交延续注册申请时需要重新在保健食品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填报,申请表等资料中会生成新的条形码,申报资料复印件应重新打印。
发布日期:2023-03-24信息来源: 北京鑫金证国际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答:该公告第二条规定适用于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日在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之间的产品。此类产品中,之前已向总局受理机构提交过延续注册申请,但被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再次提交延续注册申请时需要重新在保健食品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填报,申请表等资料中会生成新的条形码,申报资料复印件应重新打印。
关注我们
官方公众号
官方小程序
联系方式
广州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广云路408号4层401室
浙江地址:浙江宁波市海曙区鼓楼街道恒隆中心27E
北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1号楼A40388
上海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1001A
广州电话:020-29807198/13928859898
浙江电话:15901557478
北京电话:010-62935959 010-82003178
上海电话:021-61520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