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网站
认证咨询 化妆品注册 知识产权 保健食品 医疗器械 综合业务
您所在位置:首页 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

功能性保健食品的产品说明书中标志性成分及含量的标示值的确定要求

发布日期:2023-03-24信息来源: 食品审评中心

按《保健食品注册申请服务指南》的要求,产品说明书中标志性成分及含量的标示值以产品技术要求中指标最低值标示。如某产品的技术要求中标志性成分含量为总黄酮≥900mg/100g,说明书中应标示为“每100g含:总黄酮900mg”;如某产品的技术要求中标志性成分含量为总黄酮500-900mg/100g,说明书中应标示为“每100g含:总黄酮500mg

关注我们

  • 官方公众号

  • 官方小程序

联系方式

广州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广云路408号401室
浙江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777号中国人寿大厦1838


北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路8号冠海大厦13层北侧
上海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1001A


广州电话:020-29807198
浙江电话:15901557478

北京电话:010-62935959 010-82003178
上海电话:021-61520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