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化妆品备案

发布日期:2023-04-10信息来源: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进口化妆品备案流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进口化妆品及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实行申报审核制度。进口化妆品需领取《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需领取《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均简称《批件》),未领取备案凭证或许可批件的进口化妆品不得在中国大陆市场上销售。2018年11月10日开始,进口非特殊类化妆品备案凭证改为电子版的形式。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
第十七条:特殊化妆品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生产、进口。国产普通化妆品应当在上市销售前向备案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进口普通化妆品应当在进口前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申请进口特殊化妆品注册或者进行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应当同时提交产品在生产国(地区)已经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以及境外生产企业符合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证明资料;专为向我国出口生产、无法提交产品在生产国(地区)已经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的,应当提交面向我国消费者开展的相关研究和试验的资料。注册申请人、备案人应当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科学性负责。

第四十五条: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对进口的化妆品实施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进口。进口商应当对拟进口的化妆品是否已经注册或者备案以及是否符合本条例和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口。进口商应当如实记录进口化妆品的信息,记录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壹款的规定。出口的化妆品应当符合进口国(地区)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

关注我们

  • 官方公众号

  • 官方小程序

联系方式

广州公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广云路408号401室
北京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1号楼A40388
上海分公司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1001A
浙江分公司地址:浙江宁波市海曙区鼓楼街道恒隆中心27E


广州电话:020-29807198/13928859898
北京电话:010-62935959 010-82003178
上海电话:021-61520378
浙江电话:0574-87648738


在线咨询
化妆品备案注册
化妆品新原料注册
保健食品特医食品
认证、知识产权

你们是能做什么代理业务?

你们是怎么收费的呢

怎么联系?

请您留言

广州汉智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可拨打020-29807198 / 15801340368

提交